监理工程师 发布时间:2023-11-16 16:28 阅读量:7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3〕9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报考人员须及早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应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
核查流程
天津市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报考方式 |
类别 |
注册审核 |
上传材料 |
现场审核 |
选择告知承诺制 |
基础、专业 |
通过 |
不需上传材料 |
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于2023年9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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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 |
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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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线上人工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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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 部分科目 |
通过 |
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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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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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线上人工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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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 |
全部报考人员 |
全部报考人员 |
不需上传材料 |
全部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考试报名表》、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于2023年9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29日0:00至9月4日24: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8月30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报考人员修改有关报考信息请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完成,报名时间结束后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在天津考区再次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