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资格 发布时间:2022-05-19 14:43 阅读量:14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就从业资格取得、基金行业机构的管理责任、执业行为规范、自律管理等内容制定统一的资格管理类基本规则,对基金从业人员进行系统性规范,进一步完善协会自律管理规则体系。
基金行业机构的管理责任有哪些?
《管理规则》梳理了从业资格管理内容,督促机构履行从业资格管理主体责任。
具体来看,机构进行从业资格管理的内容包括从业资格注册、从业资格信息变更、后续职业培训管理、诚信信息管理和从业资格注销等。
机构应当指定专人担任资格管理员负责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定或者更换资格管理员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备。
另外,机构负责从业人员信息变更工作,从业人员个人基本信息、身份信息、从业岗位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机构报告,机构应当在知悉上述情形发生的五个工作日内变更有关注册信息。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五个工作日内记入从业人员诚信信息:
(一)从业人员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被金融监管部门处罚、采取监管措施或者被行业自律组织处分、采取管理措施的;
(二)从业人员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受到机构处分的;
(三)从业人员因严重违反机构规章制度受到机构处分的,或者因违法失信行为被机构开除的;
(四)中国证监会及协会规定应当记入诚信信息的其他情形。
基金从业资格管理涉及的机构有哪些?
《管理规则》明确了从业资格管理的具体范围,包括几类:
(一)公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二)经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三)基金托管人;
(四)从事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业务的基金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