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师 发布时间:2022-08-22 14:27 阅读量:56
辽宁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调整至10月15、16日举行。已经报名缴费的人员,必须在8月25日至9月3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不确认的,视同放弃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重启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试地区补考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1号),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调整至10月15、1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已缴费人员重新确认
(一)参考确认
1.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已经报名缴费的人员,必须在8月25日至9月3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不确认的,视同放弃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无法修改、撤回。
3.逾期不确认或者确认不参加考试的,统一办理考试退费和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二)确认操作流程
1.已报名缴费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2.使用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035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0月)”,进入个人界面。
3.在个人界面“导航菜单”中选择“延考/补考确认”。
4.进入“延考/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选择是否参加延期考试。
5.完成确认。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请已确认参考人员于10月8日至10月16日,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为避免错过辽宁环评工程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您可以免费预约短信提醒
四、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
本次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政策随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落实。
其他考务要求按《关于做好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22〕6号)执行。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8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zyzg_tongzhitonggao/3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