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师 发布时间:2023-03-28 09:10 阅读量:32
近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公告中公布了2023年青海省环境影响评价师报名时间:3月27日至4月3日;缴费时间:3月27日至4月6日;线上审核时间:3月27日至4月4日;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3日至5月26日。相关原文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要求,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5月27日、2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 |
考试科目 |
|
5月27日 |
9:00-11:30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14:00-16:3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
5月28日 |
9:00-11:3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安排和流程
报考考试名称 |
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
1.发布报名公告 |
2023年3月23日 |
2.网上提交信息 |
2023年3月27日9时-2023年4月3日18时 |
3.网上资格审核 |
2023年3月27日9时-2023年4月4日18时 (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
4.网上缴费 |
2023年3月27日9时-2023年4月6日24时 (缴费成功后不可修改信息) |
5.准考证打印 |
2023年5月23日9时-2023年5月26日24时 |
6.考试 |
2023年5月27日、28日 |
7.成绩发布 |
2023年8月中旬(仅为预计时间) |
8.资格复核 |
成绩发布后30日内(仅为预计时间) |
9.领取证书 |
资格复核后30日内(仅为预计时间) |
三、报考条件
《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列表,下同) 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 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 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四、考务流程
(一)网上报名
(注册→填写报考信息→信息确认→资格审查→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1.注册: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网上注册需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下载地址请点此链接),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注册信息最长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请各位考生提前在报名系统中注册,老考生也需提前登录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2. 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对报名信息(特别是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重要字段)。报考人员自愿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仅有一次撤回承诺的机会,撤回承诺后将进行网上上传材料然后等待核查;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将直接进行网上上传材料然后等待核查(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信息确认:报考人员在保存报名信息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后,一定要进行信息确认步骤,否则不会进入资格审查项。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已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的可直接缴费。(已经作出承诺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可免于核查。)
系统没有自动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将进行网上上传证明材料步骤:
(1)人员范围及上传材料:
①不适用/不使用/撤回承诺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年限的证明
②不能自动核查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③核查不通过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④报考级别为免试的: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 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照片
关于上传材料的说明:上传证明材料时请仔细确认材料是否正确,显示是否清晰,以免影响报名结果。
5.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须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请考生务必在缴费前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没有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考生视为报名失败。
6.报名成功:在缴费时间截止前缴费成功的视为报名成功。
五、资格复核
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待成绩公布后,我中心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单位将对本年度成绩合格且可以领取证书人员进行考后报名资格的复核工作,请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按时进行复核,逾期将影响证书发放。
文章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