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 发布时间:2024-04-28 11:44 阅读量:27
天津市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各招生院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教育部、我市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依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总成绩以及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确保了招生录取工作的安全平稳和公平公正。
录取结果查询
自4月28日10:00起,考生可通过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各招生院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征询志愿填报
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尚有部分余缺计划,需通过征询志愿进行录取,征询志愿的填报资格分数为:管理服务类225分,工程技术类216分。
凡未被录取且分数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可自愿于4月28日12:00至29日12:00,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填报征询志愿,逾期不再补报。
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征询志愿设置3所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征询志愿录取时仍然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投档规则进行。参加征询志愿录取的招生院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征询志愿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和各专业收费标准不变。
符合征询志愿填报资格的人数多于余缺计划数,因此达到填报资格分数且填报征询志愿的考生未必一定会被录取。请考生珍惜机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选报招生院校。预计4月30日,考生可以查询征询志愿的录取结果。
特别提醒
同时报名参加我市高职分类考试和普通高考的考生,如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被高职院校(专业)录取,则不能参加后续普通高考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填报;如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被本科院校(专业)录取,则不能参加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如考生先后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和普通高考本科院校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将只保留普通高考本科院校录取资格。
附件:
1.天津市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各批次院校录取最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