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填报 发布时间:2023-08-29 10:39 阅读量:40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专科层次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招考委同意后可予以补录。经省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定于9月下旬进行专科层次补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时间和院校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招生补录时间为9月26日—27日。
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专科层次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普通高校(含艺术体育类专科及对口类专科)可申请参加补录。
二、录取数据库清理和补录计划
请各高校于8月20日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下载录取新生数据库,同实际报到的新生名单进行核对。招收专科层次的省属院校于9月14日16:00前使用普招录取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报送未报到考生名单,同时将《2023年四川省地方属高校普通专科补录计划申报表》报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高校学生工作处汇总各校缺额后,下达补录计划。各院校据此确定分科类、分专业人数,于9月17日17:00前根据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下达的补录计划,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院校子系统编制分类别(普通类、艺体类、对口类)、分科类(文科、理科)、分专业计划。
三、补录安排
(一)补录对象
1.普通类专科补录对象为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150分,理科150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2.艺术体育类专科补录对象为专业、文化成绩在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3.对口类专科补录对象为相应专业类别省定对口招生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二)志愿填报
省教育考试院于9月21日24:00前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补录院校名单、缺额专业及补录计划数。
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22日9:00至25日12:00。
(三)投档录取
补录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省招考委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高校进行。
补录志愿为平行志愿,根据公布的学校缺额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补录计划数1:1的比例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9月26日9:00,艺术体育类专科、普通类专科第一组志愿依次检索,同时投档;普通类专科第二组志愿在第一组志愿录检结束后投档。
9月26日9:00,对口类专科投档。
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不再组织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