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资讯 发布时间:2023-11-27 11:48 阅读量:83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适用于音乐表演、流行音乐等专业,音乐教育类考试适用于音乐治疗、音乐教育等专业,音乐学等专业可根据招生院校要求确定参照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类相关考试要求。上海市2024年高考艺考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时间为12 月 2 日-12 月 3 日,考生具体考试科目时间详见准考证。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12 月 2 日 乐理、听写、视唱
12 月 3 日 器乐、声乐
考生具体考试科目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上海音乐学院(徐汇区汾阳路 20 号)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总分为 300 分,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
1.器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 分、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器乐 240 分。
2.声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 分、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声乐 240 分。
(二)音乐教育类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 15分、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主项 165 分、副项 75 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乐理
1.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2.考试内容: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
声学、律学基础:乐音的特性、泛音列等。
记谱法:谱号与谱表、音符与休止符、音名与唱名、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等。
音乐记号、术语:装饰音、音乐记号、音乐术语等。
节拍、节奏:节拍类型、节拍强弱规律、音值组合等。
音程、和弦;音程的识别与构写、各类三和弦及七和弦原转位的识别与构写、音程的解决、和弦的解决等。
调式、调性;调式音阶的识别与构写(大小调式、中国民族调式、中古调式)、旋律调性分析、旋律移调等。
3.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时长 60 分钟。
(二)听写
1.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辨能力与记忆力。
2.考试内容:
单音;
旋律音组:三音组、五音组;
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八度内(含八度)自然音程;
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增减三和弦原位);
节奏:6 小节左右(建议 4 小节内);
单声部旋律:高音谱表;8 小节;调号为一升或一降;
3.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使用五线谱记谱,提供标准音 a1参照。时长 30 分钟。
(三)视唱
1.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
2.考试内容: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1 条 8 小节旋律;
调号为一升或一降。
3.考试形式:开始前提供标准音 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四)器乐
1.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乐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2.乐器范围:
① 钢琴演奏
② 现代器乐演奏(电子管风琴、手风琴、古典吉他等)
③ 打击乐演奏(西洋打击乐、中国打击乐、流行打击乐等)
④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等)
⑤ 中国乐器演奏(笛、笙、唢呐、管子、三弦、扬琴、柳琴、中阮、琵琶、筝、古琴、二胡、板胡等)考生根据演奏类型选择以上规定的乐器参加考试。
3.考试内容:原则上演奏 2 首乐曲,总时长不超过 8 分钟。
① 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
② 现代器乐演奏—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
③ 打击乐演奏—中西打击乐专业原则上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 1 首,其中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打击乐器从马林巴、颤音琴、定音鼓、排鼓、爵士鼓、小军鼓、大鼓、板鼓中选择,下划线标注的乐器为音高类打击乐器。
④ 管弦乐器演奏—一套音阶、琶音(弦乐加奏双音音阶);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
⑤ 中国乐器演奏—自备乐曲三首,抽考其中两首。
4.考试形式: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须背谱演奏(打击乐中的小军鼓和定音鼓除外)。
5.评分标准:通过对考生的音乐风格把握、乐曲演奏的完整性、演奏技术把握的准确性等,给予综合评分。
(五)声乐
1.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2.考试内容:原则上演唱 2 首声乐作品(自备至少 3 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等,考试时考生本人自选一首,考官抽选一首。总时长不超过 6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或歌剧选段须按原调演唱)。评委可根据选曲情况要求考生选唱其中某一段。
3.考试形式:声乐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须背谱演唱。
4.评分标准:通过对考生的演唱条件、演唱技巧、音准节奏、语言风格、台风表现等给予综合评分。
四、考查范围
1.听写、视唱考查的拍号范围:2/4、3/4、4/4 拍;
2.听写、视唱考查的节奏型范围:采用基本节奏型,不出现跨拍、跨小节切分节奏,不出现 32 分音符。
五、成绩公布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市统考阅卷评分和组织协调工作。2024 年 1 月中旬,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官网公布音乐类考生考试成绩、市统考合格线,公示合格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