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资讯 发布时间:2023-11-14 11:10 阅读量:126
广东省户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参加由外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所取得的成绩转入广东省,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全程网上办理考试成绩转移手续。不受理非广东省户籍考生成绩转入申请。以下是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考成绩转入办理流程,一起看!
成绩转入办理流程:
适用对象:有外省学考成绩且已经报名参加广东高考的考生)
1.网上申请:
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考生网上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系统功能菜单:“学考成绩”-“成绩转入”),提出转入申请并确认。
2.提交材料:
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身份证、我省户口簿(有户主页和本人页)及高中学考成绩证书(成绩证书必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的PDF文件,并签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县级招生办受理并公示:
2024年1月6日至19日,县(区、市,下称县)级招生办受理,同时公示考生提供的有关信息,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
4.市招生办复审:
2024年2月29日前复审县级招生办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确认考生已转入所需全部科目成绩。
5.省招办认定:
根据有关规定及考生材料审核考生成绩转入申请,2024年3月29日前公布审核结果。
6.上网自行打印证书:
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2024年3月31日至5月20日上网自行打印《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证书》。
广东考试成绩等级转换表:
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或等级 |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 |
1.A; 2.优秀/优; 3.85分及以上(百分制) |
A |
1.B; 2.良好/良; 3.70分~84分(百分制) |
B |
1.C; 2.50分~69分(百分制) |
C |
1.D(注:部分省份D等级认定为不合格);2.及格/合格; 3.25分~49分(百分制) |
D (若部分省份D等级认定为不合格,成绩转入我省则对应转换为E等级) |
1.E; 2.不合格/不及格/无等级; 3.0~24分(百分制) |
E |
注:
1.只认可本省户籍考生在外省就读高中阶段学校期间,参加由就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部门统一组织考试所取得的成绩。
2.考生参加多次考试(含补考)的,可取其最优成绩。
3.成绩证书同时以分数和等级呈现的,按等级转换。若对方省份已认定D等级为不合格,则转入成绩按E等级(不合格)转换。
4.转入成绩只有“合格”没有等级和分数的,按照D等级(合格)转换(注:若考生提供可证明其成绩具体等级或分数的材料,则按照相应等级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