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 发布时间:2022-05-27 16:30 阅读量:84
在法考主观题科目成绩公布后30天内,在司法部官网上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信息,并现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通过审批的考生可以在第二年3月份左右,在各省份司法厅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通过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本年度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一般会在次年3月底左右颁发证书,具体领取流程如下所示:
一、网上申请
人员达到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规定时间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如下:
(一)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证件照片
与本人2019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资格审核,颁发证书
设区市的司法局逐级上报申请资格人员材料,按省司法厅通知时限,设区市的司法局停止接受授予资格申请;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材料 的,应向设区市的司法局说明原因,由其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