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 发布时间:2023-08-01 10:48 阅读量:26
海南省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海南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7月29日-8月10日,网上缴费时间8月10日24时截止,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4日至21日,考试时间10月21日,具体详情如下文。
一、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9日0时至8月10日24时
(二)网上缴费截止时间:8月10日24时。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每人每科 65 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每人每科 69 元。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4日至21日24时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设置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全天。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闭卷,考试时间2.5小时);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闭卷,考试时间各为3小时)。(详见附件1)
考试设置: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专业和水运工程专业)、水利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基础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三、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现在我省工作或户籍在我省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4.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5.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要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证明。
备注:考全科需要上传的材料清单:身份证或社保卡、学历(学位)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在我省工作证明》(详见附件5;仅外省户籍考生提供)。
(二)符合第(一)款报考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含省外造价员证。省外造价员证须到海南省造价协会登记备案后,方可申请免一科);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详见附件2)。
备注:免一科需要上传的材料清单:第1.2.身份证或社保卡、已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在我省工作证明》(仅外省户籍考生提供);第3.身份证或社保卡、学历(学位)证书、《在我省工作证明》(仅外省户籍考生提供)。
已取得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备注:增报专业需要上传的材料清单:身份证或社保卡、已取得我省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外国公民及港澳台人员报名注册材料
1.境外人士须持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注册报名;
2.港澳人士须持港澳居民居住证注册报名;台湾人士须持台湾居民居住证注册报名。
(五)有关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四、资格审核和成绩查询
(一)资格审核。应试人员无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审核人员通过报名平台以应试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全过程。在审核过程中,资格审核部门可要求存疑应试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应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成绩查询。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可登录“二级造价师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入口,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成绩复核。考试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异议的,可申请成绩复核。主观题科目按专业类别分别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个人成绩复核申请。客观题科目,只受理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的复核申请,不接受其他情形成绩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