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2-03-15 10:41 阅读量:19
近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办事指南,其中明确了2022年建造师考试报名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关于二级建造师报考承诺书的相关内容,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可供参考。
“告知承诺制”是指考生要对报名条件作出承诺。在报名初始环节不需要接受考前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考生对自己网上报名时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从2021年开始,河北、陕西、江西、上海、广东、浙江、湖北、湖南、福建、青海、四川、西藏、海南、安徽、广西、河南、辽宁、重庆、新疆、内蒙古、宁夏等地二建报名开始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可选择报考承诺制进行报考,2022年预计将有更多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
考生要密切关注所在地当年发布的二建考试报名通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考。
报考人员如何签署“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
如果出现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2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
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