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发布时间:2024-01-04 15:10 阅读量:6
辽宁省注协发布《辽宁省关于领取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的通知》,通知显示全科合格考生可使用邮寄及现场发放等方式领取全科合格证书,通知中也明确了领取时间,有需要的考生一起来看吧!
注册会计师证书领取要求
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由财政部考办颁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考生可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的"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模块内自行查询、下载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
取得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合格成绩者,由财政部考办颁发全科合格证。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纸质版全科合格证。全科合格证签署的日期为财政部考办下发的批复文件日期。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设立的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获取资格证书后的就业前景也非常广泛。
辽宁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领取方式
2023年辽宁考区专业阶段考试合格882人,综合阶段考试合格834人,现就领取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阶段合格证
自2019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实行电子化管理。凡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须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
二、全科合格证
(一)邮寄方式
为方便考生,需要邮寄证书的考生请将“邮寄信息表(附件1)”于2024年1月12日前发送到3809886920@QQ.com邮箱。全科合格证将于1月29日前以顺丰到付方式(邮费考生自理)发出。因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丢失和损坏不予补办,如因提供信息不正确导致邮寄丢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发放
请本人携带身份证于2024年1月8日-1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1014房间)领取。如他人代领,请携带考生签名的委托书(见附件2)、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三、非执业会员入会
如考生拟申请入会并已完成网上“非执业会员申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login)的,在取得全科合格证后现场提交或邮寄《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表格上要求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和全科合格证复印件,非执业会员相关政策咨询电话(点击原文查看)。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