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发布时间:2022-05-10 11:49 阅读量:80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综合阶段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门。现在为大家分享“2021年8月27日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单选题”,希望对大家复习刷题有所帮助。
单选题
1.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 ) 。
A.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B.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C.推进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D.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2.属于法律构成的基本单位,并具体体现法律属性,实现法律功能的是()。
A.法律制度
B.法律文件
C.法律规范
D.法律条文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法律规范是法律构成的基本单位,具体体现法律的属性,实现法律的功能。
3.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禁止抵押的财产的是()。
A.土地所有权
B.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C.海域使用权
D.生产设备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4.任何人不得事先约定证券交易价格、时间和方式,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量和交易价格,否则属于( ) 违法行为。
A.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B.内幕交易
C.操纵市场
D.虚假表述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1) 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4) 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6)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7)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8)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
5.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拟配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一定比例,该比例为( )。
A.20%
B.10%
C.5%
D.30%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原股东 配股,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6.下列主体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人是( ) 。
A.债权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
B.人民法院
C.债权人委员会
D.管理人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7.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导致票据无效的是( ) 。
A.承兑人
B.背书人
C.出票人
D.保证人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出票人在票据 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签章的效力。
8.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规定,垄断协议经营者主动报告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属于( )。
A.宽恕
B.承诺
C.适度除外
D.豁免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宽恕制度,是指参与垄断协议的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对其宽大处理,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其处罚。
9.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记载有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4名股东。其中,李某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为周某。现周某要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将其等级为正式股东。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满足的条件是()
A.须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B.除李某外的其余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C.仅需李某本人同意
D.除李某外的其余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同意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0.普通合伙人甲和有限合伙人乙出资设立某有限合伙企业。该企业经营1年后丙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入伙,丁以有限合伙人入伙。此时,该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新合伙人对新20万元债务责任承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不承担责任
B.丁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丙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对于合伙企业入伙前的债务,普通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为限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