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 发布时间:2021-11-11 14:07 阅读量:16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文件精神,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建议初级会计考生考后密切关注证书领取通知,如果错过了领证时间,请及时与考试管理机构取得联系,并咨询是否有解决办法。
一般来说,当地财政部门发布证书领取通知中的时间,是初级会计证书的集中领取时间,如果错过这个集中领取时间,考生可以打电话咨询当地财政局,看平时是否可以领取证书。
1、部分地区财政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会指定每月或者每周中的具体一天办理证书领取服务。
2、部门地区财政部门在证书领取通知中,明确规定了逾期不予办理。这种情况就要等到第二年财政局公布了证书领取通知的时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去领取证书。
许多地区的财政部门允许他人代领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或者提供证书邮寄服务。如果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领取初级会计证书,可以委托他人代领或者申请邮寄。
综上,初级会计证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初级会计证书会过期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