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 发布时间:2023-02-03 10:54 阅读量:14
近日,《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陕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发布,陕西考区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是在2023年2月7日至27日,有关日程安排如下。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要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考试于2023年5月举行。现就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用开卷考试。
初高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13日至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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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考试时长为210分钟,考试时间为8:30—12:00。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相关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相关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所称“中级相关专业职称”是指会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审计师、统计师等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
(五)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七)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中级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八)报名时间。
初级高级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7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18:00。
(九)报名程序。
1.信息采集。我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全部从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库中调取。所有报考人员应先完成信息采集后方可报考。未进行信息采集的人员,先在“陕西会计网”(网址:http://kjw.shaanxi.gov.cn)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注册登录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属地区县以上会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完成信息采集。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进行信息变更,确保信息采集的信息和报名信息一致。
信息采集工作为日常工作,为方便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开通前先行完成信息采集。
为方便考生报名,我省会计资格考试开通了手机报名服务。报考人员在完成信息采集后,关注并进入“陕西财政”微信公众号,点击“会计管理”,通过“会计业务掌上办理”菜单下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入口,可在手机上完成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后及时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交费成功后不予退费。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3.考试用书。各报名点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考生可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入“考试用书订购”栏目选购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购买。
五、报名费
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目70元,高级资格考试每人100元,全部实行网上交费。
六、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一)2023年5月6日至12日,初级高级考生登录“陕西会计网”打印准考证。
(二)2023年5月13日开始组织初级高级资格考试。
(三)2023年6月16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6月30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向所属市级考试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查分申请,各市(区)查询后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